文化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学生发展对象答辩制度 |
发布人:文化与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6-05-03 动态浏览次数:282 |
为了促进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对党的基本知识的学习,考察了解学生发展对象的政治思想情况以及对党的基本知识的掌握情况,确保学生党员的发展质量,真正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特制定本规定。 一、学生入党积极分子被列为发展对象后,要进行政治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答辩,每一位发展对象都必须参加。 二、答辩在院党总支的领导下,由各学生支部具体实施。成立答辩小组。答辩小组每组一般由三人组成,其中至少有一人是院班子成员或总支委员。其他成员为支部书记和熟悉党务的党员教师。答辩组长一般由院班子成员或总支委员担任。 三、发展对象答辩内容:《党章》、《党的基本知识读本》、政治理论、党史知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国梦等知识以及形势政策方面的内容。 四、答辩程序: 简介个人情况,陈述入党动机和入党后对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思考;回答考核主考人员的提问;考核主考人员对发展对象提出希望与要求。(具体见《文化与传媒学院党总支学生党员发展对象政治思想和党的基本知识答辩程序》) 五、发展对象答辩结果,由所在支部向支部党员大会通报,答辩不合格者,不予发展。 六、本规定由院党总支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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