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媒学院师生赴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新媒体实践基地建设交流会
发布人:文化与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7-06-14   动态浏览次数:323

2017613下午,文化与传媒学院院长马启俊、党总支书记储召红、团总支书记涂加胜、专职辅导员程苏文、网络与新媒体专业负责人葛明驷、网络与新媒体专业2014级学生韩亮和丁齐齐一行7人应邀前往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参加新媒体实践基地建设交流会。裕安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汪长华,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李劲松,研究室主任杨春喜,监察室副主任刘健,团支部书记许晓菲等在会议室热情接待了文传学院师生。

交流会上,李劲松副检察长首先对裕安区人民检察院近两年来在新媒体宣传平台建设工作上采取的创新措施、取得的特色工作成绩、已经具有的良好社会影响作了简要介绍,并指出该院当前在新媒体建设工作方面存在的“可用人员不足”“兄弟单位竞争激烈”等问题,提出了与文传学院合作共建新媒体实践基地的意向和计划。

紧接着,汪长华检察长进一步就双方合作建设新媒体实践基地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他首先分析了当前政府部门在新媒体时代面临的新的工作形势和发展态势,检察院要利用新媒体加强对外宣传,树立新时期检察机关新的为人民服务的形象,进一步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责任,结合检察院的司法业务专长,在应对网络舆情和全民普法等方面做出新的成绩,因此必须重视和加强检察院新媒体平台建设,重点要借助本地高校相关专业人才的力量,吸收高素质的大学生,充实到新媒体平台人员队伍中来。

马启俊对两位检察长的看法表示赞同,对裕安区人民检察院支持文传学院专业建设和实践教学,为师生提供新媒体实践基地表示感谢。他在发言中指出,文传学院会组织选派师生分期分批参与检察院新媒体宣传工作,在充实与加强新媒体实践基地力量的同时,也为学生提供实践锻炼的机会,这对于学生未来求职就业十分有益,同时也有助于提升带队教师的教学科研水平,因此双方合作建设新媒体实践基地是共赢之举,

葛明驷从新闻传播专业的角度对目前政府部门运营新媒体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要注重标题的拟写;二是要注重新媒体与业务融合程度的拓展;三是要转变话语方式, 尽可能接地气。

会议最后,双方就合作建设新媒体实践基地、选派实习生参与检察院新媒体平台建设等具体事宜达成了初步的合作意向,并将择期签署书面协议和挂牌。

                                              (文图/韩亮   涂加胜    审核/马启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