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与传媒学院专业课程教学大纲编制要求
发布人:文化与传媒学院  发布时间:2016-04-18   动态浏览次数:296

为了规范和明确课程教学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提出课程教学大纲编写要求如下:

一、编写对象

(一)汉语言文学、新闻学、广告学和网络与新媒体专业所有课程。名称相同的课程,如课程开设的性质不同或学时、学分不同,均应编写不同的教学大纲。

(二)在教学计划安排所开课程中,凡涉及实训教学环节的课程,也必须编写实训教学大纲和实训指导书。

二、教学大纲的基本结构与内容

1、题头,包括课程名称,适用专业和总学时(学分)等。 

2、说明,包括课程的性质、任务,课程的教学要求和课程考核办法。

3、讲授内容:提纲挈领地介绍课程内容。

4、实践环节教学内容:具体列出实践教学环节所安排的内容及学时数。说明总的能力培养要求或目标。

5、选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列出选用教材及主要参考书目。

6、执笔人及其所在教研室,审核人和制(修)订时间。

三、格式要求

详细格式见学校教务处2009年度课程教学大纲新模板。